定居地判断法
通过本方式判断,如果是根据“居住”的一般含义,在澳大利亚居住,即“永久性居住,或拥有长期固定的居所,并在同一地点生活”,则视为澳大利亚居民。
可通过身处地点、意图、目的、家庭及商业/工作关系、维护某资产及该资产的位置、社交及生活安排等方面来判断居民身份。
常住地判断法
通过本方式判断,如果常住地为澳大利亚,则视为澳大利亚居民。但税务局局长认定“永久居住地”在澳大利亚境外的情况除外。
常住地是指法律认定的永久居住地。例如,原籍常住地(出生地)或选择常住地(自行改变常住地并意图永久居住于该地)
永久居住地应体现出永久性,与临时或过度住所可相较区分。
183日判断法
通过该方式,只要在澳大利亚居住超过半年时间,即为澳大利亚居民。但如果另行确认“永久居住地”在澳大利亚境外,且无意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情况除外。
如果已在澳大利亚居住,一般不采用本方式判断,也不考虑您在海外居住的时间。
实际操作时,本方法只针对刚刚来澳居住的人士。
联邦退休公积金判断法
本判断法仅适用于某些有资格对“Public Sector Superannuation Scheme (PSS)”(公共行业退休公积金)或“Commonwealth Superannuation Scheme (CSS)”(联邦退休公积金)并供款的澳大利亚政府雇员。符合条件的人士(及配偶和不满16岁的子女)均视为澳大利亚居民,不考虑其他任何因素。
在澳有永久居住的权力,即是公民或PR
在该财年中通过某种安排可以随时使用某居所,包括拥有权,租赁权等。最重要的是看事实,例如家人居住的住宿可随时允许您居住
看您的配偶或者小于18岁的孩子是否在澳长期居住
在澳的经济利益纽带, 主要看
工作场所在澳洲
在澳洲积极地从事生意活动
在澳洲拥有资产